不歧视政策

不歧视声明

加州州立大学, 洛杉矶, 申明其对所有个人机会平等的承诺. 这一承诺要求在大学的任何项目或活动中不得出现基于种族的歧视, color, 宗教, 国家的起源, 性, 性别认同, 性别表达, 祖先, 身体或精神残疾, 医疗条件, 怀孕, 年龄(40岁以上), 婚姻状况, 政治面貌, 性取向, 遗传信息, 退伍军人身份, 或州或联邦法律禁止的任何其他分类. 进一步, 大学的承诺要求不得因个人提出歧视投诉或以其他方式反对歧视行为而进行报复, 或参与与该投诉有关的调查或行政或司法程序. 这一政策符合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的规定, 修订的, 1972年教育修正案第九条, 修订的, 1973年康复法案第503和504条, 《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 修订的, 1974年的《越战老兵调整援助法案, 修订的, 2008年遗传信息非歧视法案, 有关加州法律, 以及有关的行政法规和行政命令. 有关这些法律和其他非歧视法律适用情况的查询,可向平等办公室提出, 多元化和包容性, 人力资源管理, 电话:(323)343-3040, 校办指定了审查这些事项的行政责任.

歧视投诉

如果你觉得自己曾因种族原因受到歧视或骚扰, color, 宗教, 国家的起源, 性, 性取向, 性别认同, 婚姻状况, 怀孕, 年龄, 残疾, 或者与你与大学的联系有关的退伍军人身份, 请说明你的顾虑.  你可以向公平办公室投诉, 多样性, 和包容位于学生服务大楼6381室. 办公室周一到周五早上8点开放.m. 到5点.m. OEDI可通过电话(323-343-3040)或电子邮件联系 (电子邮件保护) 或以下列出的OEDI工作人员之一.

马里埃尔年代. Mulet

第九条人力资源公平和多样性政策和程序主管 (电子邮件保护)

Adriana Machuca Parra

人力资源通才 (电子邮件保护)

Riquelmi戈麦斯

第九章副协调员/调查员/ADA合规专家 (电子邮件保护)